法律问答

买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店家不承认,说是人为的,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8-11-22 10:0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第四项基本不用。
  • 商品有问题,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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