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初婚,我老公是二婚,他的户口有一儿一女,我再要孩子算超生吗?

2018-11-22 11:5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生一个要交的社会抚养费: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是不相同的。
    因此,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的标准),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缴纳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
    孩子上户口,并不意味着你的违法生育行为变成了合法。社会抚养费当然还得缴纳,这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关于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父母当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的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超生的孩子也可以上户口,超生的子女可以由孩子父母或者监护人,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不会因为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不给孩子上户口。
    但是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还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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