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车被别人追尾了,修车要十天左右,可以要求对方陪尝误工费和交通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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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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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人追尾应如何索赔,
一、汽车被人追尾应如何索赔 汽车被人追尾属于
交通事故,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二、车子被人追尾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
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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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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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