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轿车)和摩托车相撞,轿车全责,摩托车主轻伤,轿车只有交强险,应该怎么处理,轿车已经垫付1000元

2018-11-23 06:0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相撞一般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进行划分责任后再确定相关赔偿问题。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的理赔方式如下:
    一、有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
    二、无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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