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人午饭后因工地未设安全防护坠落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工伤死亡还是意外死亡?

2018-11-23 09:0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地上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这样的:如果用人单位有施工资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形成劳务关系,如果出现意外,应按工伤进行认定,然后按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具体你可以网上搜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该家庭实际进行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施工资质,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如果造成意外死亡,属于人身损害范围,应按人身损伤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至于怎么赔偿,要看你是哪里的。
    我是在山西,山西的赔偿标准为不少于二十万元。但是,每个事故和家庭赔偿不一样,具体你可以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阅第17条及相关条款,结合该家庭的实际进行计算。
  •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如果是在48小时前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的,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而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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