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小的装饰公司拖欠材料款以及人工费将近七万,没有合同,没有欠条,电话不接只发短信,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8-11-23 11:3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拖欠工程款,通常工程款可以要回来,但是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
    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及其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工人没有权利起诉工程款,作为包工头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付款。
      作为包工头雇佣工人来提供劳务,与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和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无权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公司拖欠工程款,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分包合同进行起诉,虽然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还是可以依照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