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六年了,都没孩子,现在邻养了一个,出生证明,什么都没有,请问一下,我该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2018-11-23 15:2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本身,并不存在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
      2,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明确继承人,在未留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相互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你应及时与律师咨询,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关于继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致继承。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共同去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供房产证、死亡证明、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面办理。
    二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法院起诉。如果是起诉,需提供死亡证明、相关主张分割的财产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写好诉状到法院立案。
    关于亲属关系证明,实践中有多种可能,比如出生证明、户口本、户籍部门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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