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原告是男方被告是女方,被告找不到人怎么办能离的了吗

离婚
2018-07-12 17:2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起诉离婚,可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这也分两种情况。其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中国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另一种情况是,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也可以只起诉离婚。这时,管辖法院是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l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经过当事人的申请,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被告。另据《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些规定的制定,都是为了保证法院诉讼程序的正当完成和公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