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到**高速第七合同段涵洞施工队打工,该工程是两个人合伙,因老板是熟人,施工队工程完工后,工资未给结清,现在打电话无人接听,人也无法找到,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需要怎么做?(他们工程款还未结清,现在河运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部还在万荣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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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
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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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的方法: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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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50%以上)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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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