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们公司发邮件说,从8月1日起,每天工作两个小时,两个月没有必要的年终奖金,三个月没有必要的年薪调整。我想问问是否强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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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强制加班不合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必要时报警、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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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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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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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