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偷拍了我朋友的隐私像片放到了QQ空间,还发了大量传单。请问可以起诉吗?

2018-11-23 19:2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你可以马上与放你视频的网站客服联系,要求他们删除有关你的视频,如果对方不删除,你可以把这个网站一并起诉。 其次,如果你能证明在网上发布你视频的人是谁,你可以起诉他侵犯你名誉权隐私权
    至于赔偿项目,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啦,以及你维权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诉讼费损失等等,如果准备起诉,请务必保存好相关费用发票(如果有的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毁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等。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取变通的方法,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设立的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通过惩罚侵犯公民个人生活安宁权和私人信息保密权的行为,加强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 侵犯隐私,则不构成犯罪,可能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 诽谤罪 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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