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事故,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是从野外公路到国道穿越我车左前轮撞击的道路,交通警察同样的责任,我不同意,我认为交通警察的责任是错误的,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9-20 22:2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的”情形。
      构成医疗事故至少要符合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包括失职和技术过失。前者构成责任事故,后者构成技术事故。
      
    (二)有损害结果。即当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之情形发生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若医疗人员的过失仅导致病人病情延误恶化、精神伤害痛苦、财产损失,则不属于医疗事故。
      
    (三)二者要有因果关系。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伤亡的,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若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仅是致害的近因或间接原因,则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复核结束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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