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老公与他前妻所欠的债务。现在我跟我老公偿还。他前妻又要车又要房得。还说债务都有我老公承担。我让我老公告他前妻让他前妻承担债务。他还不同意。我可以状告它前妻么?

2018-11-23 19:5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协议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
    1、有能力承担债务的一方自愿承担婚姻期间债务可在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债务。
    2、若承诺承担婚姻期间债务的一方没有实际清偿能力,则债权人有权追索另一方清偿共同债务,被追索方不能抵抗债权人的索偿要求。
  • 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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