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1月份在私人超市工作,上个月16日我辞职了,没去上班,上个月我去问他拿半个月的工资,他没给我辞职,说不上班,这半个月的工资没有,律师你说他应该扣半个月的工资。

2020-09-21 06:5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拖欠工资,仲裁或者起诉的时候,要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具体可以找律师详谈。
  • 按照你描述,建议一般最好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对方不愿支付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需要注意仲裁的诉讼时效,证据收集,按时出庭以及缴纳仲裁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