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发生以后,肇事司机极时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受伤人抢救无效死亡,司机在交警与受害人家属赶来时,停留一阵后发现交警数量有限而受害人家属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离开了,但是司机在案发24内到公安机关自首,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逃逸

2018-11-24 06:0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肇事后,当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接受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交通肇事事实的,才构成自首。
    2、交通肇事后,当场报警,并积极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述交通肇事事实的,也可构成自首。
    3、如果只是交通肇事后现场报警,但未等待公安机关处理,也没有积极保护现场、救助伤者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最高法院关于自首、立功的若干意见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 交通肇事后报警算自首吗,  刑法中关于自首的定义,言简意赅,仅有主动投案与如实供述罪行两个要义,单从字面上进行比较,交通肇事后报警不能认定自首似乎有违法之嫌,但如果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中综合考量,交通肇事后报警不算自首反而更合乎法理。  即便从法律适用上看,虽然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的规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肇事后报警等作为车辆驾驶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就报警行为的定性而言,刑法属于普通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则属于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是我国的法律适用原则,所以,应当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不能适用刑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在这里,车辆驾驶员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表现在外形上相一致。但是法定义务属于硬约束,是一种最低要求,如果法定义务与自首情节同时并存,不仅自首泛滥,不利于遏制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强势头,而且存在着逻辑上的混乱,即混淆了法定义务和自首情节。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1、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已查明,且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此种情形,应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理由是,交强险采取“随车主义”,即投保交强险之机动车,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或先行垫付,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的过错,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先行垫付。也就是说,只要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因该机动车已交保险费,成为“机动车危险共同体”中的一员,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或垫付。  
    2、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已查明,但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此种情形,应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理由是,该机动车根本未投保交强险,未交保险费,如果仍由保险公司垫付,保险公司当然有些冤。并且,《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未参加交强险的肇事车辆造成受害人伤害者,由救助基金予以垫付。  
    3、交通肇事车辆根本无法查明。此种情形,应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交通肇事车辆根本无法查明的情形,既包括驾驶人肇事后,明知发生事故,为避免承担责任故意逃匿者,也包括驾驶人对事故浑然不觉,在发生事故后迳行驱车离去者。总之,经公安部门查找,未发现肇事逃逸车辆的情形均属此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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