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象(有驾驶证)驾驶没有入强制保险的面包车,与停在人行道上的没有入交强险的三轮车相撞,把在车后边装货的人撞了,在医院抢救50多分钟,没抢救过来,死亡。他装货的三轮车没有牌照也没有保险,又停在人行道上,合法吗?车不是死者的,司机是死者雇的,我想知道:1死者有责任吗?2车主有责任吗?3司机有责任吗?最关键的是我们和对方的车都没有强制险,那么强制险的11万元是我们平分?还是每车都出11万啊?还是只是我们家自己出11万啊?谢谢。

2018-11-24 06:2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 如果司机与车主是雇佣关系,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如果车主只是将车出借给司机并无过错,车主对司机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 1、新车上牌照流程:
    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
    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
    第三步 (车管办证大厅):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车牌固封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书。
    具体规定
    1.交车辆购置税,上交材料(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复印件和报税联)。但要带上发票第一联和车辆合格证原件。
    2.拿注册申请表和外检表。
    3.填写注册申请表,带上合格证和申请表去环保处盖环保章。
    4.拍照片,磨码,打印机动车参数表,会在合格证原件上注明是否上检测线。
    5.外检,上检测线就上,不上就去打流水号。
    6.投档,拍照的号码,交钱,上检测线225,不上的125。
    7.上牌,贴环保卡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二、车辆上牌所需材料:
    1、 购车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
    2、 完税证明原件
    3、 交强险副本原件
    4、 合格证原件
    5、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有车主手机号码)
    上牌需要带的证件: 身份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汽车发票二和四联、汽车购置税、汽车保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完税证明,外地人还要暂住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