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小建筑头在傍晚8点多钟,和工人吃饭喝酒后,驾驶机动三轮车送工人回家,在送到其中一个工人离家一里多路时,让其下了车,下车地点是一个车流很多的大路上,不是路口,当刚下车后就被过往的大货车撞死了,请问,这建筑头有责任吗?有几分责任呢

2018-11-24 08:3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酒驾撞死了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的处罚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 酒后驾驶撞死人处罚,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1、酒驾和醉驾有着本质的区别,醉驾直接入刑(坐牢),酒驾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后果。
      
    2、在未饮酒的情况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在酒驾情况下,造成一人重伤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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