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爸在工地上被人打了。原因是因为他手受伤了,主任喊他做的事要碰到他的伤口他就没去,自己做杂工,主任就说不给我爸工资,那个小组长也这么说,我爸骂了他句屁儿没长圆,他就用很粗的钢棍把我爸打了。鼻子肿了背上有很多青的。那人和他们工地的老总、是亲戚,现在厂里给的医药费,医药费他们报,但现在不知道生活费和营养费怎么处理。要修养半个月过后看伤势在说在厂里借了两千回家修养,但这个事还没解决,我想知道那个生活费和营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这个在法律上好象是有规定的。还有这期间的误工费有没有?有是怎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