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最近的处罚结果没有直接关系。最后的处罚结果取决于司法机关的最终侦查、审判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你已经有一年了,应该是办案机关没有证据不足,无法起诉你。
你现在应该配合公安机关,去把手续完善了,该撤销的就撤销案件,否则网上就一直有你的违法信息。
所以建议你及时到公安机关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