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亲戚在外务工中从高处跌落,现初步诊断"腰椎折断、下肢瘫痪",想咨询如下几个问题,请大家知无不言,不甚感激:1、在务工中由一"包工头"联系人员负责建筑单位部分工程,当时并未签订相关劳动协议,也没有做工伤保险,哪么谁是第一责人呢?2、相关问题在当地由什么部门管辖接受负责呢?3、这起工伤事故,通过法律解决的机率有多大呢?4、必要时是否能够寻求法律援助,接受法律援助需要的程序和条件都是什么?5、法律援助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能够提供律师吗,如果可以又需要什么条件呢?再次肯请大家予以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