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这件事麻烦我很久了,请您帮帮我。对于下面的事情,我应该负多少责任!我是做空调的,在生产线负责一小部分工人的工作。三个月前,由于公司需按期交货,为了赶工期。便叫了在公司上流动班的一个工友,叫他加入我所在的工作小组赶工。在工作中,他有小的的不明白问我。我变没注意手上焊枪的情况下扭头去看他。谁知他把手伸了过来,备焊枪扫了一下。烫伤了他的右手……随即把他送往医院疗伤。当时医生说没大碍,很快就好了。我以为是小事,就没上报工伤……几个月过去了,他的手也完全好了。只是留下了烫伤的疤痕!他向我索赔六千……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于我这种小职工,六千何时我三个月的不吃不喝的工资啊……尊敬的张律师,我应该对此负责任吗?负责任,我该负多少?还请那位律师帮帮我。百忙之际抽出时间为我解惑,本人感激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