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离婚的时候,女性有结婚的家,和男性父母分开住,离婚的时候,没有结婚的财产,户籍没有转移到男性那里,男性撤走女性能得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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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均要求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会征询小孩的意见,没有和小孩生活的一方支付小孩的抚育费,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法院可能会照顾抚养小孩的一方,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则分得房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房屋现价的一半或折抵小孩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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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名下属于女方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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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女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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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