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在外地和他人一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没抢到钱就把出租车司机给打了,现在出租车司机把他们告了,我朋友10月26日被捕,到现在警方也没有通知我们去见他,我们去当地看守所也不让见,我想请问一下像我朋友这种初犯所犯之事严重吗?最多会判几年?我们何时才能见到他?

刑事辩护
2018-11-24 16:5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1、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2、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3、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9、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10、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11、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12、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发生交通事故,如事故是由司机造成的理应由司机付全责,车主是不必负赔偿责任的,只是在司机无赔偿能力或无法赔偿(肇事司机死亡,逃逸)时负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事故未触及刑律是不会判刑的,赔偿问题只属民事赔偿只能以赔偿纠纷处理。
  • 你好,小型出租车上抢劫不认为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大、中型出租车”上抢劫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实践中发生在小型出租汽车上的抢劫犯罪案件,大多是犯罪分子以租乘为名,骗司机将出租车开到偏僻无人的地方后,针对司机行抢,或者同时抢劫司机驾驶的出租汽车。
    这种抢劫犯罪不是针对众多乘客实施的,因此,不同于威胁众多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犯罪案件,故不能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因此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不能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也就是说行为人如果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不能认定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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