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感情完全破裂,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我们分居一年多了,,我们还有个儿子今年7岁了,,,他会打我,,既然还当我的家人的面打我,,,我跟他的感情一直都不好,,,我要怎么办,,,离婚,,,要怎么做,,,我要找谁啊???要些什么材料啊,,,谢谢, 小袁。。。。。。。谢谢了

离婚
2018-11-24 17:5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发生离婚纠纷时,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判决离婚,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财产由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开放所分之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好办,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证。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通常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说明,夫妻双方应当遵循协议中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