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法院申请我妹妹的婚姻无效,因为她还未满20周岁就登记结婚了,如果法院认定了他们婚姻无效,他们婚姻自始无效是从什么时候确定的?

2018-07-12 19:19: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去哪里申请婚姻无效,能受理并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有哪些?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  通过上述说明,我们知道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是法院,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也只能去法院,同时了解法院在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 (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相应的证件;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实际操作起来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实际操作: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或者未婚证明,费用大概为2元,视不同省而定)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
    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你最好打电话给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仔细询问后再过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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