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资询个难题。大家企业从17年刚开始之发过最少确保薪水,但也没有摆脱岗位。如今企业要倒闭了,我可以规定企业补足2017年的薪水吗?也有,期内因为发不出来加班费,推行了调休,那这一加班费还有吗?

2020-09-26 16:57: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
    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
    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
    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 经过劳动者催告,单位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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