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问我离异后再婚,没有准生证也没有结婚证,由于老公工作原因,暂时领不了证,离异前有一个男孩还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离异后由前夫抚养,现再婚,由于老公家里不知道我是离异的,我和老公是异地恋,孩子是在我老家那边出生的,当时医院给开了出生证明,我现在在老公老家,不知道他们这边的计生办查的到我或者我老公吗?因为当时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用的两个人的身份证,要是现在给孩子上户口,要交多少钱罚款,这个算超生吗?

2018-11-25 08: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为属于计划外生育的,就应当缴纳社会抚育费用。
    2、只要缴纳社会抚育费用,在持出生证,户籍本等相关资料到派出所办理上户。
    3、您上述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办理而不办理,则属于行政不作为行为,您可以投诉或起诉要求上户。
  • 准生证也就是生育证的办理,关键因素不是初婚或者是再婚,而是孩子的个数,再婚办理的生育证可以是一孩,也可以是二孩,也可以是再生育(也就是三孩子或者以上)。办理哪种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而且,这个可能存在省省的差异。一般来说,再婚办理的生育证需要提供的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如果婚前没有子女,以上证件备齐就可以。办理一孩生育证如果婚前有一个子女(夫妻合并)。
    需要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办理二孩生育证如果是有两个或者以上子女,这个就属于再生育证,需要提供夫妻户籍地的计生证明了。计生还有个管辖权的问题,在夫妻不属于一个地区(一个区)有可能需要计生关系的移交。
  • 父母离婚,孩子还需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的,虽然父母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也是孩子的父母,所以必须要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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