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两个月大的时候 我离开家出去上班 一年后回去离婚 孩子会判给我么

离婚
2018-11-25 08:1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0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抚养费的多少应根据一方经济收入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高低确定,收入多的一方,一般可适当多负担一些。
    那种认为谁管孩子谁操心的观就业是不对的。当然,抚养费一旦确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父母经济情况有较大变化,提出改变抚养费,或者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母愿意承担子女部分或全部费用的,都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 离婚时子女为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夫妻的经济状况等等,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至少一人一个,如果两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抚养费方面应当各自承担各自抚养的孩子的相关费用即可。当然,应当在遵循双方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判决。
  • 双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否为共同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对夫妻双方的经济以及其他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财产分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孩子分配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