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两年前就不流行了,离开了一个公共产房,上面有我父亲的名字。这栋房子可以算作遗产吗?应该如何分配?家里有我、我妈妈和我奶奶。这栋房子有我叔叔的那份吗?如果我祖母去世了,我怎么能以我的名义转让呢?它还和我的亲戚有关系吗

2020-09-27 22:22: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有你的份额的,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面谈。
  • 你好,你奶奶、你和你哥哥、你叔叔、你姑姑有继承权,你妈妈如果尽到了赡养义务,会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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