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别人的钱,借条上没有写还利息,我是不是就还本金不用给利息了。

2018-11-25 09:1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   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   电话录音以及录音笔录音加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没有借条,可以用汇款凭证和银行流水   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借款和还款的事实客观存在,即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转款凭证上最好有说明支付事由)
    四、没有借条,可以用短信记录   如果手中短信记录能够证明借款行为的存在,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  
    五、没有借条,可以通过网络聊天记录(微信、QQ等)   微信/QQ记录作为证据应注意:   
    1、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   
    2、聊天对象能够确定就是当事人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
    六、没有借条,可以用催债录音记录   如果你要跟对方电话催要欠款,那么不妨录个音吧,如果自己觉得不方便,债全网也可以提供39元电话催收服务,我们的专业律师会电话催收,同时将录音资料发送给您。
  • 我国法律通常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合法存在的。如果没有借条的的请款下,有证人或者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如果么有其他证据,对方当事人承认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来解决。如果对方不承认该债权债务合法存在,则只能够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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