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临时工,每天300元,在建筑工地工作。我从高处摔了下来,肋骨骨折,肺部淤青,右指骨骨折。现在承包商只支付医疗费和其他损失的时间。他给了五六千元作为补偿。我现在需要做什么

2020-09-28 19:5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工作时间中摔伤的赔偿需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建议先做工伤伤残鉴定确定等级。
  • 就骨折进行工伤赔偿时,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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