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给个人打工,欠我工资不给,我没有合同没有欠条,但有人证还有他给我发的信息证明他欠我工资!我去法院起诉,能告他吗?他现在躲出去了,如果我起诉他,能强制他回来吗?

2018-11-25 1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结局: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在薪资讨要过程中应当注意有关证据具的保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 有工资欠条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因此,可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到法院告单位,让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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