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8月6日进入工厂的,试用期一个月1600元,第二个月2500元。公司于9月25日被辞退,结算工资按第一个月计算。没有解雇的预先通知。我能得到我应得的工资和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吗?书面协议只包括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我们没有签合同。< p >谢谢你

2020-09-29 07:1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济补偿的前提是你因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不支付加班费,你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而你是自己辞职,不符合经济补偿的条件
  •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是能拿到应得的工资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工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但是如果因为你的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或者需要另外请人临时顶替你的话,需要承担相关赔偿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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