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私企,效益不好,现有一名女员工怀孕有先兆流产倾向,需要请长期病假,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辞退员工么?如果想辞退,需什么情况下?如果不能辞退,期间工资怎么算?谢谢解答。

2018-11-25 12:1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结算到被辞退之日。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
    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开出怀孕女工,如果遇见这种情况,应该去找律师出面或者到劳动局投诉,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要你自己去谈的话首先先熟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找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谈谈,告诉他们,如果不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到时你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公司是没有胜算的。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是不能随便解雇的,除非该女工主动辞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不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千万不要主动辞职。你所有的权益最终都可以受到法律的保障。
    2、试用期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如果公司不承认这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公司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的情形,到时要双倍赔偿公司更麻烦。
    3、不安排具体的工作是公司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工作态度不积极,没有什么工作内容不是可以辞退的理由。
    4、如果公司不给你补应该补的社保和生活补助,完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很简单的,只需递一份申请书,把事情和你的要求说清楚就行了。
    5、如果要请假,一定要公司签字同意。只要公司同意,放多久公司都不能算你主动离职。
    6、以后跟公司交涉的时候,能书面就书面,或者尽量有证人在场。到时仲裁也容易很多。

  • 1、经济补偿: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包含经济补偿。
    3、如果未签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般都是11个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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