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工作了七个月,第七个月单位才为我缴纳了养老保险,我现在交了辞职信,三天以后离开的话。单位有权扣我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25 16:2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后公司最后一个月工资中社会保险 会代扣到你社会在本企业的中止日期,如果没有中止交费则须代扣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是公司提法定义务与责任,用人建立了社保关系则要按规定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否则会造成断交费问题,与劳动者是不利的。
      同时,社保缴费都是公司缴费(大部分)+个人缴费(小部分)来构成,从情理法理上最后一个月工资都应扣个人应缴费部分。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公司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给你,写明你的社保缴纳基本情况,截至月份等。
  • 如果是有单位的,则由单位负责参保并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缴纳单位部分;如果无单位,则由自己缴纳。一般来说,个人8%,单位20%。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如果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则以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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