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公司给我买了失业保险,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工龄!假如我自己提出辞职的话,能不能申请到失业险呢?申请的话去那里办理呢?赔偿的标准金额是多少呢?

2018-11-25 22:3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  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收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交费的当月起,按收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交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交费时间合计计算。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则可凭失业保险关系和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费用是否划转,则分为两种情况办理:  一是失业人员跨省级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相应划转。
    需划转的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失业人员在省级地区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用是否随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而划转,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参加过失业保险,并且失业前至少连续缴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进行就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因此很明显,主动辞职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  如果申请失业保险金遭拒,可以到劳动保障局的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走法律程序。
  • 辞职离开企业/单位后的社会保险问题:
    1,在转移手续后,新单位的续期应当续订。
    2、在办理转账手续后,将个人身份更新(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社保中心)。
    3,停一段时间,以后再办理保险。
    注意:从下个月起停止医疗费用的报销。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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