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今年52岁,开始缴纳城保,因为有4年的军龄,如果交到60岁等于交了12年,未满15年,请问到时候还可以继续交直至交满15年,然后可以领取退休金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25 23:0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退休必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年龄政策最早见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目前执行的基本法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该文件对不同类别人员的退休年龄有不同的规定:一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三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三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
    另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人员安置任务比较重的实际情况,国务院确定的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的111个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
    后将破产企业职工提前5年退休政策规定扩大到非试点城市的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的军工企业。对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的纺纱、织布两个工种中的挡车工,工龄满2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手续,缴费年限是退休领取养老金另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这就是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 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分段所在地(含临时缴费账户)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省户籍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 依据当前政策,在参保缴费满15年的前提下,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50周岁退休:
      
    1、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工人:目前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一定期限的女干部:如果女干部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技术方面工作满一定期限,也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50周岁退休;
      
    3、经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可以在50周岁时申请病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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