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向某职工投保社会保险。 但是,忘了从工资中扣除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 发现后,需要补充的3年个人应部分缴纳。 合理吗? 这个员工不同意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0-01 05: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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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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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不但可以帮你要回,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回赔偿金,具体可以到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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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资里扣除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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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