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是在南通市念书的情况下办的,是南通市户籍。毕业了户籍迁回家,但一直沒有落户口。今年初身份证件在昆山市丟了,要再次办身份证,如今户籍也迁到了家乡宿迁市,也再次补领了家乡的身份证件。可是现在我不安心的是,以前遗失的身份证件还必须报失吗?要报失得话,在昆山市报失還是南通市呢?

2020-10-01 1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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