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晚婚假取消,我和我老婆是2015年10月领的结婚证。我老婆这两天把休婚假表提交给公司,公司给驳回了,说2016年晚婚假取消了,没有了,不予批准。要休只能休3天婚假。这是合法的吗?

2018-11-26 06:2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婚假、晚婚假的汇总结论: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婚假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婚假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婚假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可享受晚婚假。
    4、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婚假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男婚女嫁网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
    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2017年开始晚婚假取消按照修正案草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晚育假。但是某国企人力资源部表示,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晚婚年龄的规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晚婚的概念很简单,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1、晚婚的定义。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2、初婚年龄的计算方法,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计算公式:初婚年龄=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本人的出生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