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妈结婚时候没有登记,后来分开了,但是始终没有上户口,我现在23了,没有人管,一直由姥姥带大,现在姥姥去世了,我依旧没有户口,出门没有工作,亲戚朋友不管,一直不能上学,没有人管,我也没有出生证明,我怎么样才能上户口

2018-11-26 06:2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没有户籍无法办理上学手续,可以有孩子父母到孩子所在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办理申报户籍手续。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 孩子上学迁户口怎么办理?我国义务教育区域划分,要求是学生就近上学,如何体现就近?只有看户口,如果你想到哪个学区去上学,就要在当年的五月一日以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该学区(热门学区一般要求子女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并且在该学区有合法的住房证明,这样才符合就近上学的原则。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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