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姐姐,我们姐弟俩都没结婚。 我是在姨妈的父母的抚养下长大的,亲生父母没有感情,父母对我也不好。 我在家里没有任何地位,所以我总是把朋友托付给家人,昨天和父亲关系很好,几天没有进家。 昨天回家父母不在家,写了一本断了亲子关系的书,想和我商量一下让我签名的这样的合法性吗?

2020-10-01 11:4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以.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必须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行为不良,品行不端,父母应该好好教育,帮助他们改正.把子女赶出家门,将他们推向社会,没有人对他们进行管教,只会让他们越学越坏.这是一种不负责任,迫使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行为.父母放弃其监护职责,不履行法定义务,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按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必须有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到十八周岁的义务。
  • 没有,,,,
  • 产是他 父母的,你们又没有工作的话你现在确实分不到财产,但是可以在子女抚养权上争取一下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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