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条东西路 中间有花坛,我下班骑电瓶车从东往西与一位从西往东骑自行车的人相撞(我在花坛北面与对方相撞、属于对方逆行)、手有大面积的擦伤、牙齿掉落三颗 对方无事,请问我在这件事中能得到对方的赔偿吗?

2018-11-26 07:0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因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大,而且周末、假期车辆均不限行,郊游时车流量大、景区道路拥堵是常有的事。
    在拥堵路况下,抢道超车、逆行、违章调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确保行驶安全,在自驾车郊游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拥堵路段应当做到不抢道、不逆行,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
    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险定损,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事故。
  • 电瓶车相撞发生事故的,也是交通事故范围的,要立即报警,有警察勘查现场,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于电瓶车基本都不是机动车范围的(个别比较大的电动车经交警鉴定可以划为机动车范围)。所以赔偿起来也比较简单,把双方的损失都加在一起,然后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承担就可以了。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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