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7-02-03 13:32

女方因为对老公的不满,提出离婚,但是男方要求赔偿他的钱,他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吗

离婚
2018-11-26 09:1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那么不管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有一些常见情况,比如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这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按揭购房,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可以分割。

  •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