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机动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和一辆电动车发生车祸,电动车也是由南向北行驶,我车到她身前了她突然拐弯,路是单向机动车道,电动车一直在机动车道行驶,我躲避不急,车已经跑到最左边了,电动车的人死了,交管方面我应该有什么样责任(主次责任)我是正常行驶,不超速。谢谢

2018-11-26 10: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肇事者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各自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力的大小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程度。  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
    因而一般来说,过错越大,责任越重。为充分保障受害人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的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的无过错责任,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按照条款进行赔偿。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也都会写到,驾驶员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是条例XXX条之规定,负有本次事故的XX责任,这是很正常的情况,不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不计免赔特约险,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
  •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四;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 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