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车与B车在十字路口相撞。B车为摩托车,且无牌照,驾驶人无驾照,此次交通事故致使B车上驾驶员和一人受伤,A车有交强险。经交通部门鉴定,A车负主要责任,B车负次要责任。想咨询一下保险公司如何赔付,是否如保险单上所写,只按照最高限额赔付。例:医药费4万,护理、交通费等其他费用1万,那么保险公司该赔付多少?是否按医药费最高限额只赔付1万?谢谢。。。

2018-11-26 12:3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照:一是正式票据,二是医院住院天数和法医鉴定情形。
  •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受害人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自己身份信息情况,以及伤情综合判定,通常情况下有以下赔偿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交通费无单据如何赔付:交通事故交通费无单据不赔付。因为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  实践中有当事人为省钱去乘坐不合法的交通工具,无法取得有效票据,仅仅有一些收条之类,很有可能被法院驳回。这就提醒当事人在治疗过程中的交通费的票据要保管好,避免因为票据丢失而得不到赔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费赔偿怎么赔  
    1.交通费赔偿范围  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  
    2.交通费赔偿凭证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  
    3.交通费赔偿标准  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时采用租车、自行开车方式或者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前往的,租车费、汽油费或者飞机、软卧费以不超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为限,超出部分不列入赔偿范围。但是,属情况紧急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的,其交通费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酌定。  
    4.交通费赔偿费用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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