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7月7日晚20点左右,我父亲驾车由南向北行驶,在超车道上行驶,时速50千米/时。右前方有一辆箱柜式货运车辆距离一个车位,突然从货车前方跑出一老太太(方向:由东向西,年龄83,体格康健,死者家属称此人可以自己骑自行车到5公里外的集市赶集),采取紧急刹车还是撞上老太太,将老太太撞出2米后,我在副驾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然后是110,112.我想问一下,肇事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2018-11-26 13:1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应当分为两部分: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或机动车未参加保险的,应当由机动车驾驶人、车辆的所有人及其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主次责的赔付比例一般为三七开,即你承担70%的赔付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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