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月份出车祸,与小货车司机相撞,交警事故认定为各50%责任,我出院后,交警计算小货车司机应赔偿我11358.11元,七月结案,8月我拿到理赔款壹万元整,由于我个人保的意外伤害险,先需要强险部门给小货车司机的“赔款收据”复印件,保险公司说不能直接给我,因为我不是他们的客户,如果小货车司机丢失可以带相关证件重新办理,让我找小货车司机,我找到司机,司机说是没有这么个东西,又不愿意去重新办理,导致我现在的意外伤害险拿不到赔偿,该怎么办

2018-11-26 13:1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级的伤残系数为0%)。
    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   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