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由保险公估公司评估我的车子维修费15.5万,对方车子维修费6仟元,评估费,对方为400元,我车位6000元,请问我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我的车损维修费,事故贬值费,评估费总价的一半,请问法院支持吗?

法院现在要求物价局重新评估车子的事故贬值费,(因我车子不是在物价局评估的维修费,是由有资质的保险公估公司评估的)物价局因这个理由而拒绝评估车子的事故贬值费,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2018-11-26 13:1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定损理赔需要事故认定书。
      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进行理赔的,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理赔单据。一般有保险单、保险事故证明、涉及人员伤亡的有关单据等相关证明。
    如果是机动车丢失,一般要先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递交 “出险通知书”。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
    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关于车辆的定损维修费用,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过高要求不必理会。对方若起诉了,请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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