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56岁)在私人加工厂做事期间,被厂长家的狼狗从背后扑倒,右后背被狗爪子抠出一个洞,右后脑被狗咬伤。厂长及时送医救治,但回家后仍心有余悸,不时会感到心慌,晚上也睡不好觉。 暂时医药费由厂长支付,请问其余该如何索赔?

其它
2018-06-13 15:1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作为主人你会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全部责任都由你承担,但全部责任不意味着什么都要赔偿,法律对赔偿范围是有规定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其次,精神损失费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和伤残等级对应,如果受害者没有伤残,那么精神损失费就不必支付,伤残必须通过鉴定确认。

    再次,误工费必须由女方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并证明医院建议的休养天数,同时证明自己的月收入,计算出实际务工收入,才需支付。
    收入证明不能简单的依据用人单位开的工资证明,还要结合完税证明等综合判断。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如果人家没有主动挑衅你的狗,你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   动物饲养人对自己饲养的动物一定要严格看管。否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要负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 对于如何要求赔偿有详细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 建议:起诉狗主人要求损害赔偿,通过法院判决把狗主人侵权事实确定下来,也为将来万一患狂犬病保留司法证据。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但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明确了隐性伤害“狂犬病”的诉讼时效是在病发确诊后开始计算。也就是说 如果将来真的发现患病,仍可以要求狗主人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如果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的话,那就按: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